就羣眾非常關心的領取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齡、繳費年限等問題,依據1978年5 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,國務院國發〔1978〕104號《關於頒發<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>和<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、退職的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、《社會保險法》、川勞社發〔2006〕18號《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於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通知》、川府發〔2014〕23號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》等法律、法規和政策,解答於後。
目前,我縣開展的社會養老保險分三類:一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;二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(即羣眾俗稱的社保);三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(羣眾俗稱的新農保)。三類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條件有所差異,其中第一、二兩類的差異不大,現就第二類和第三類的領取條件解答於後。
一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條件
(一)領取條件:
1.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,個體參保人員達到規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;
2.繳費年限〔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(不含折算工齡)〕滿十五年。
(二)年齡條件:
1.正常退休:男年滿60週歲;在管理技術崗位的女職工(幹部)年滿55週歲,生產服務崗位的女職工(工人)50週歲。女職工在上述兩類崗位變動,在新崗位上工作滿2年以上的,按新崗位的退休年齡執行。
2.國有、縣級以上集體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:從事井下、高空、高温、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它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達到相應年限的,男年滿55週歲,女年滿45週歲。
3.在企業工作並正常參保繳費的職工,經勞動能力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,可因病退休:男年滿50週歲,女年滿45週歲。
二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條件
年滿60週歲,累計繳費年限15年(啓動時大齡人員除外)。即男女領取待遇的年齡,都是60週歲。
馬邊彝族自治縣社會保險事務中心
2020年12月17日